7类树脂生产过程中挤出机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料被列入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
双螺杆挤出机造粒行业迎来利好!相关部门于近日公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贰零贰壹版)》,明确七类树脂造粒产生的废料不属于危险废物。
挤出造粒行业危险废物排除相关清单如下:
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聚苯乙烯(PS)树脂、聚氯乙烯(PVC)树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树脂等七类树脂造粒加工生产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大饼料、落地料、水涝料以及过渡料。